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仅仅是有自己支付了首付款,而剩余的

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仅仅是有自己支付了首付款,而剩余的房款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于是就有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才能这样,那从实际情况来看,购买二手房的是否也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贷款
  一般来说,买二手也是可以贷款的。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1.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2.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5.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6.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7.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9.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10. 借款人按月还款;11.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二、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双方义务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的义务,以分清责任。不论贷款手续由谁负责办理,均应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期限以及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时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如果购房者不能按期取得贷款,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2、明确贷款未获批的处理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未批准或批准的额度、期限没有达到购房者预期要求时的处理方式。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客:买受人已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贷款银行不能按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发放贷款的,双方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全额退还,还款不计利息,即不能将贷款作为合同解除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3、签约前充分了解自身支付能力和银行政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初一定要充分了解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情况,如果中介公司承诺在现有备件下购房者能获得贷款的,一定要让其出具书面承诺或体现在合同条款里。
  4、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5、要妥当选择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6、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全还款方式。前者每十月的月供相等,多还利率递减,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率递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支出。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减少利息支出的人。总体算采用等额本金一般要比等额本息还给银行的利息少一些。
  7、向银行提供材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8、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还可在年和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实践中,其实很多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换言之即使是购买二手房也是可以申请贷款。只不过在向银行提出了申请之后,若发现并不满足贷款条件的话,那最终自然也是不会批准贷款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法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规定的合同特征有哪些?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


·员工在家抢救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家抢救算不算工伤?不是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认定为工伤的三大要素,放假期间在家摔伤,与这三大要素毫不相干,是不能算工伤的。......


·一、构成重婚罪得量刑几年?
      一、构成重婚罪得量刑几年?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拒不执行判定裁定不需要直接向派出所报案,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


·遗嘱人怎样自己书写遗嘱
      遗嘱人怎样自己书写遗嘱遗嘱人自己写遗嘱也即订立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


·夫妻要想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邮币卡均为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邮币,可能是比较熟悉的。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给这种邮币卡。与邮币卡相对应的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也并不是......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您在街道两旁看到的商铺都需要有营业执照才能经营商品。而且必须在店铺开业之前就取得营业执照,您有需要的,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但是好......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据此,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


·我办信用卡被骗上哪里报警?
      收集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