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罪能缓刑吗,可以对寻衅滋事判缓刑吗

《刑法》中其实很多犯罪都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当然这也不绝对,此时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实践中寻衅滋事罪能缓刑吗?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寻衅滋事罪能缓刑吗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具体理解就是: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较轻的犯人。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适用缓刑的对象,刑罚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规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虽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禁止性条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会危害性较大。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这种特定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必须是犯罪情节不很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现。3、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标的宗旨,同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际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趋势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认定罪犯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仅仅是一个可能性的预测。但是,这种可能性的预测不能主观臆断,应当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二、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致发生社会危险性;3、依法应当逮捕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宜逮捕;4、对已被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需要逮捕证据足5、已被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审、二审期限内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有效出境证件能出境逃避侦查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由上文可见,涉嫌寻衅滋事罪申请取保候审是有很大可能的,如果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关键还是有悔罪表现,并且罪行是比较轻,进行罪轻辩护,建议最好在刑拘期间委托刑辩律师,了解案情进行罪轻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有哪些首先这三者的公共点就是担保法里面的“物保”。从法律上而言,抵押和质押都是可以通过双方一致意见设立的权利。而留置是......


·抢劫罪在刑法第几条
      抢劫犯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如果有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话,那么就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


·罪犯申请假释要符合什么条件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申请假释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般情况下,罪犯需要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或者10年以上......


·私闯民宅多久报案失效?
      私闯民宅多久报案失效?私闯民宅两年报案失效,私闯民宅罪报案期限是两年,一般在发现后即可报案,最长不得超出诉讼案件的诉讼期限,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


·抽逃出资立案有什么标准
      抽逃出资立案有什么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


·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
      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一、提起起诉的法院收取诉讼费吗?是需要收取的;1、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


·电商卖假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电商卖假货,消费者如何维权?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今天,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非常青睐的购物方式,由此产生的电商不计其数。由于网购不能实时看到商品......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私企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一、死亡赔偿是否属于遗产?
      一、死亡赔偿是否属于遗产?死亡赔偿是不属于遗产的,死亡赔偿金是填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损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