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教唆犯如何定罪,如何认定教唆犯

一、教唆犯应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处罚,即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因为“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行为本身也是犯罪行为,故教唆他人实施教唆犯罪的,仍然是教唆犯。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参见刑法第104条第2款)。二、教唆犯如何定罪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就会对教唆犯定什么罪。但现实中,要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那此时是会对教唆犯从重处罚的。当然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那此时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讲究形象定位,作为企业被第一眼注意到的名字是很重要的,关于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贴心的本站我们已经为......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核心内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


·可能有很多成年人都有过醉驾的经历
      可能有很多成年人都有过醉驾的经历,其实就算是称不上醉,但是酒精在逐渐消化的过程中对人体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其他的我们先不说,就说酒精会造成我们......


·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受伤害的不只是受害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也许永远都无法弥补,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那么对于儿童交通事故我们国......


·厂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厂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厂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厂房办理房产证办理流程是:规划局验收;质监站验收;消防验收;环保试生产申请;办理房产证......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


·如果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 一、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 只要是诈
      如果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一、微信被骗钱怎么处理只要是诈骗肯定是可以立案的,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并且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现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


·有多少
      有多少人想要买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最后却因为高额的房价不得不放弃买房而去选择租房。可是有很多的一些福利待遇和是租房所不能享受的到的直到租售同......


·高空坠物砸坏雨棚犯法吗?
      一、索高空坠物砸坏雨棚犯法吗?高空坠物砸坏雨棚一定程度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高空坠物的搭建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失或者不能证明自己并不是侵犯者......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必经阶段。而这其中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其实不同的地区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不太一样的......


·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除了比较关系案件最后的判决外,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也是比较在意的。那么您知道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吗?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