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罪证,甚至自杀的情况,此时就有必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了。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传:
  
  1、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县、市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传过程中,可以依法使用约束性的警械。
  
  3、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4、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的、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拘留:
  
  1、办案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如不影响案件侦查,承办人员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的家属。
  
  (五)逮捕: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
  
  2、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同时制作《被逮捕人家属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如有碍案件的侦查,也可以不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
  
  行文至此,相信您也清楚了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五种,其中不管采取哪一种强制措施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并且针对每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中都是作出了期限规定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超期的情况,损害到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交保证金吗不批捕的话,如果是取保候审,是要缴纳保证金的,当然你也可以用人保。就是找个保证人。然后就可以不交保证金。保证......


·盗窃犯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


·按规定非法集资20亿判几年?
      非法集资是一个犯罪行为类型的总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的种类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其中前者的认定标准是将非法吸收的......


·商标注册代理费需要多少
      商标注册代理费需要多少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


·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 构成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
      侮辱罪、诽谤罪都是严重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但是诽谤常常是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而侮辱却不然。那么,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呢?行为人采取暴力侮辱人身、......


·一、租赁阴阳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租赁阴阳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受法律保护?租赁阴阳合同买卖不破租赁不受法律保护,因为阴阳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


·嫌疑人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嫌疑人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有责任还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病死亡看守所是没......


·无证驾驶逮到怎么处罚
      新交法里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


·一、二孩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二孩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来进行分配,家庭共有财产是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


·被告财产几年前分割女儿还能执行吗?
      被告财产几年前分割女儿还能执行吗?一般是不能的;如果在诉讼期间转移到其女儿名下,则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