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每一个人都有姓名,如张山,而且每个人的姓名自己可以自由选择,他人必须尊重。但是在社会中,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干涉他人姓名权,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所以我们就和您聊聊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二、姓名权的内容1、改名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3、命名权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自我命名权,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三、姓名权的相关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姓名一般都是由父母给取的,而且姓氏大都随父亲,而且很多人都会用这个名字一辈子,但是自己可以去修改名字和不一定随着父亲,也可随母亲姓。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您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标准规定了哪些内容我们知道,公路工程的质量和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十分息息相关的,所以对于公路质量的检测就尤其重要了,但凡是......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收购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1.1说明收购项目......


·丈夫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对于丈夫个人来讲,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就会成为其遗产,要么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要么以法定的方式来继承。而在法定继承中我们需要知道丈夫......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


·什么是民事诉讼附属程序?
      什么是民事诉讼附属程序?一、民事审判程序是什么庭审程序:1、预备阶段。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出庭人员。2、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诉讼请求、理由及......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


·诈骗罪可以假释吗,诈骗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犯罪分子的制度,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但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想获得假释的话,......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1、委托律师的委托协议(包括原告、被告)2、授权委托书(包括原告、被告)3、民事起诉书4、......


·通常借条写今借还是金借到
      通常借条写今借还是今借到?借条中最好是写今借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今借”从......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的过户和办理问题,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过户问题。若没有土地证,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拆迁或毁坏的情形,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