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2、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3、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4、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5、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6、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的配合。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二、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二)程序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综上所述,国家制定了严谨的规则来规定医院和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我们只需要听从专业人士的建议,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取证工作就可以。所以在医疗纠纷处理上,我建议您还是尽量找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割同居期间一般共有财产时效是多久?
男女因为谈恋爱的原因共同居住生活,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但是却是有事实婚姻关系的存在,结婚有离婚的时候面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同样,同居......
·家庭房产纠纷起诉书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已逐渐成为人们解决最主要的手段了,如离婚财产分割、土地纠纷等。那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必须提......
·离婚后10年后来申述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
·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卖淫犯罪当中,有一种是组织卖淫罪。也就是行为人通过组织、招募的方式,从事卖淫犯罪活动。关于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其实只要组织卖淫......
·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几天?
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几天?发生醉酒打人一般拘留的期限为:致人“轻微伤”的,给与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认错态度好,积极赔偿伤者,与伤者达成谅解的......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漯河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
·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
一、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另外,手里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
·应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书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的则是离婚起诉书。而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是一门学问,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才......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范本怎么写?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范本怎么写?股权转让代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股权转让,意思是股权所有权者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另一部分是股权代持,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