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明确了婚前一方的财产归其本人所有,否定了因婚姻关系存续到法定时间转化为共同财产,那这一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呢。现实中,离婚夫妻往往对房产的争夺比较激烈,那此时婚前按揭房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房屋交换价值同时受人为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表现在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的占有、维护和装修等,并排除他人对建筑物的非法侵害,使房屋维持其一般使用价值并优化。客观方面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土地价格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制约,房屋的价值得以变动,给购房人带来了一定的收益预期。尽管受到人为因素和客观方面的影响,房屋价值变动的前提条件是房屋的完整健全存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所居住的房产实际上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均以房屋所有人的意思对房产进行共同管理和维护。即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另一方愿意共同偿还贷款,表明其主观是以房屋所有人参与房产的实际维护和经营,且对方对此明知并接受。因此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前,夫妻双方对共同居住的房产均投入了相当的时间、精力共同经营和管理。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收益孳息,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夫妻双方均有获得此收益的权利。
  二、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目前我国法律对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并无明确规定,对于产权证没有下发的按揭房屋,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在判决书中只将使用权进行分割,待产权证下来后,双方可另行协商或起诉。由于有些当事人对使用权、产权的概念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认为房子自己住着,就是自己的了,甚至还心甘情愿的付给对方一部分“房屋折价款”,辛辛苦苦自己偿还几年贷款,房产证下来后,对方却又一次将自己告上法庭,面对着以前分割使用权的判决,有理说不清。对于按揭房,有人认为买房人取得的是全部所有权,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但法院考虑到,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名义办理了抵押按揭手续,直接将房屋处理归一方所有,则势必要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手续,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很可能会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降低为由,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或者要求提供其他财产进行担保而引起纠纷。因此,一般不主张这种观点。一般来说,当事人离婚分房子,目的在于分割房屋的所有权而非使用权,分割使用权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允许才出现的权宜之计。如果房屋系婚后购买,但产权证未下发,在判决时可以分割使用权,但应注明产权证下发后所有权应归目前使用的一方所有,或者着重向当事人解释说明。然而,这在实践中似乎还没有先例。有些房屋虽然还有贷款未还清,但产权证已经下发。但是由于房屋仍在抵押还款中,按现行市价分割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产权证已经下发,要分割房屋价值,可将按揭贷款的房屋价值分为三部分:
  1、首付款。这部分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将这笔款项的一半补给对方。
  2、已付贷款。该部分贷款系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离婚后,得房一方应将已还贷款的一半补给对方。
  3、未还贷款。离婚后,得房者应自行负担这部分贷款。结婚让两个陌生的人与家庭结合在一起,可是离婚同样分割了两个人与家庭,而且在离婚时因为房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严重的话还要闹上法庭,那此时就有必要了解下婚前按揭房在离婚时要怎么分割等问题,而要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主体
      众所周知,在美国携带枪支是一种合法行为,但在中国,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将不在合法。而抢劫枪支、弹药等危险药品更是会受到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等严......


·自书遗嘱能对抗公证遗嘱吗?
      自书遗嘱能对抗公证遗嘱吗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还是公章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还是公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夫妻婚前财产确认需要依照最新的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确认,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一、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一)抵押的相关介绍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


·信用卡诈骗300万判多少年?
      信用卡在当今社会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信用卡使用很方便,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逛街购物统统可以刷卡买单;另一个原因则是信用卡可以......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