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
一、缓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在我国,缓刑的适用一般比较严格,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威胁到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当您或者是您的亲属涉嫌刑事犯罪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刑事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您看看能否找到请求判缓的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占股比例可以一半可以吗?
股东占股比例可以一半可以吗?是可以的;1、两个股东各占公司50%股权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强制性的禁止规定的。但是两个股东各占50%这样的股权比例安排有......
·是否有人为稀释酒精的行为。
是否有人为稀释酒精的行为。2、血样提取的地点。血样提取的地点一般应当是医疗结构,目前,尚未遇到公安机关自行提取醉酒驾驶人血液的情况。当然,......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一、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打架一般是不能算工伤的。2、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作用是什么?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作用是什么?1、岗位操作人员受本班班长领导,上级有关操作指示,通过班长下达到岗位,对于违章指示,并越级上报。2、岗位操作人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年轻人在创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设立公司,而最为常见的就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了,但是我们也要注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您想象的那么简单,只......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外贸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外贸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协定,国际贸易的交易规模和数量迅速增长,许多国内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上去淘金,但有的企业......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我国离婚房产证更改名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证更改名字吗在当今社会,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例如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除了这些以外......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
·国有土地2023年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吗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