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一、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首先分析这个东西是别人抛弃的还是遗失物,如果是遗失物,就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利益受损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获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二、归还别人的遗失物有权要求报酬吗?
我国《物权法》第112条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由于拾得人归还他人遗失物并不领取报酬,所以拾得人只在保管遗失物时有重大过错,即故意和重大过失时才对拾得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只因一般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拾得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捡到的人所有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此时,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综上所述,想必您对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有了一定了解。当我们无意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及时寻找物主归还给他,或将遗失物交给相关部门。同样,拾捡者无权抬高价格或要求物主支付与保管遗失物以外的任何费用。遗失物的一直无人领取,也不应当占为私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一、会见的地点(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随着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建设的道路工程也越来越完善了,随处都可以看见笔直平坦的道路,然而道路建......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独三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那么出现这种情形时,第三人是否可......
·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用?
不动产登记证明有什么用?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
·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形包括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形包括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是两个可以并列的概念,是在一个事情中发生的,从不同方面来指称的。二个法院对一个案子的管......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2023
涉嫌商业侵权判多久(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