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怎么答辩更改抚养权?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会事先商量好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一般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后期男方提出更改,双方谈不拢的话,男方有可能发起诉讼。法院会择机开庭,并由控辩双方答辩。那么当事人怎么答辩更改抚养权?下面我们结合一篇答辩状的内容和您讲解下。
  
  
  
  
  更改抚养权答辩状
  
  答辩人:王某某
  
  被答辩人:李某某
  
  答辩人因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依据事实、道理、理由、道德和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1、请求法院秉公裁判,对合法抚养权给予法律保护,以维护王小某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请求法院对合法生效的离婚协议给予法律保护;对被答辩人李某某的不道德行为给予教育。
  
  3、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事实理由:
  
  您都有子女,您都知道抚养子女不是简单的养大的意思,抚养费也不是简单的孩子生活费,既然生出了孩子,就要尽自己的责任,就要尽到自己法律的义务和做人的道德,在法律上父母抚养子女的规定年限是子女成人(18岁),但在现实和中国国情中,培养子女成人成才直到完全独立,乃至子女成人后安家乐业、18岁后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抚养、结婚生子、困难帮助等等。都是父母抚养的范围,您都当过父母,您也都是为人父母的,子女的日常花费、教育费实际花费和教育的实际投入、生活费、医疗费的开支,不用调查也心中明白。
  
  李某某要求变更王小某抚养权是没有法律依据,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理由不充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李某某要求变更抚养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原告在起诉书中诉讼请求判令将王小某判给原告抚养是李某某凭借《王小某与李某某的抚养纠纷案》想夺回王小某的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是对《离婚协议》的反悔,是对《离婚协议》的不尊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
  
  答辩人
  
  日期
  
  通过这篇答辩状,您应该对当事人怎么答辩更改抚养权有了初步了解。女方在组织答辩的时候,要向法院阐述女方有更好的经济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可以针对男方提出的诉讼,指出男方在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最后,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对抚养权归属做出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
      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一、股东追加资本用途有哪些?股东追加资本用途主要是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


·是否有代通知金
      是否有代通知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在我国,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生活中很多人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会将......


·犯罪未遂赔偿多少一般?
      犯罪未遂赔偿多少一般?犯罪未遂赔偿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若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按照人损标准进行赔偿,若损害了他人的财物,则赔偿其财......


·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争夺财产外,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面经常引发纠纷。父母除了是孩子的抚养人,还是监护人,这......


·盗窃罪三次最轻判多久
      应结合三次盗窃的间隔时间和盗窃数额具体分析。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信息公开简单的来说就是把信息想社会或者是个人公开,在如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很多的政府也会把一些好的或者坏的信息公......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诚信为本这不仅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做人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所有的商家对消费者也应该是建立了一种诚信的态度才能够逐步的取得市场认可的。但是现在有很多......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主要内容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


·婚后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