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遇上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上许多的问题,特别是步入社会后,工作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的,近些年,对于劳动纠纷案件层出不穷,那么,在生活如果发生了劳动类似的问题,我们往往就会第一时间想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在诉讼之间是否可以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呢?下面就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回答。
  
  一、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劳动争议是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的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过有一定的期限,希望您注意。同时我们也对仲裁应满足的条件做出了简单介绍,以上内容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的平台咨询资深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微信被骗700报警会怎样?
      一、微信被骗700报警会怎样?微信被骗700元,报警不够立案条件。不过你还是应当报警的,虽然个案不够立案条件,如果这类案件多了,可以到这个犯罪嫌疑......


·一般女方陪嫁的东西算夫妻间的财产吗
      女方陪嫁的东西算夫妻间的财产吗陪嫁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陪嫁的归属作出约定的,......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什么情况下会被暂停上市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暂停上市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


·货物损坏承运人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货物损坏承运人什么情况下不用赔(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


·没公证的遗嘱有年限吗?
      没公证的遗嘱有年限吗?没公证的遗嘱有年限没公证的遗嘱是有效的,就是普通遗嘱,只是比公证过的效力低。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他们日后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所以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当然,......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现生活生产活动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中签订劳......


·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怎么算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怎么算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月结算加班工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一、追诉时效的相关概念1、追诉时效概念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


·一、遗嘱公证长安公证处费用是多少?
      一、遗嘱公证长安公证处费用是多少?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