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院食堂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

医院食堂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几乎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参加过竞标,在竞标的过程中,首先是需要提供一份投标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医院食堂投标书是经常需要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其格式。那么,医院食堂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医院食堂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投标书的概念与作用
  
  投标是在招标活动中,投标者按照招标单位提出的标准、条件和报价,填具标单争取中标的经济行为。因此,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了招标文件的内容,经过认真考察和研究之后,决定对某项目进行投标,而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填写,向招标单位递送的书面文件。投标书也称标函或标书。 投标书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投标单位应在其中提出具体的投标方案、项目报价、投标方的各种有利条件,争取中标。在正式开标之前,投标书应该严格保密。
  
  二、投标书的内容与写作
  
  1、标题 一般写明投标项目及文种,如《____项目投标书》,也可以只注明《投标书》
  
  2、正文 投标书的正文应具体写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报价、交货(或完成)的日期、质量保证等内容。投标书的内容应该真实、详细,注意突出本单位的优势,但不得夸大其辞,虚构或瞒报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3、有关证明 。 为了保证招标单位的利益和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出具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单位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同时还要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落款 写明投标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以便及时与其联系。
  
  [例文] 投标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 服务的投标邀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_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按投标须知第14、15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期起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授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或受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电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传真: 邮编: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
  
  首先我们要告诉您的是投标的内容就是争取医院食堂这个项目,因此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将围绕这个进行展开。如果您对于医院食堂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分割文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文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


·婚检有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
      婚检有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一、婚检有什么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


·哪些考试作弊入刑,内容是什么?
      哪些考试作弊入刑,内容是什么?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中......


·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常常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行为人实施聚众斗殴行为,更多的是向整个社会挑战,对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


·实习期可以辞职吗 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实习期可以辞职吗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当今社会,您都鼓励在校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去一些公司实习,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但是有的大学......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一、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工商局要么罚款,要么取消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023年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
      一、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执行死刑的时候,是不用特警的,现在我国枪决犯人一般都用81自动步枪,81的威力大,能确保一枪就死,但是被枪决后的犯人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相关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


·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原本是伟大不可分离的,但是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遗弃现象却依然存在,只要发生遗弃现象就会或多或少的对被遗弃人造成一定的心理......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


·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
      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有下限,甚至可以双方约定不需要试用期。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