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三、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根据实际的经济能力来决定的,如果没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可以按月或者按年进行分期支付。但是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不能够随意的降低,抚养费的用途也不可以随意的变更,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要按时支付抚养费,不得私自使用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告人不承认贩毒会受到处罚吗?
被告人不承认贩毒会受到处罚吗?一、被告人不承认贩毒会受到处罚吗?被告人不承认贩毒也有可能会受到处罚,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将贩卖毒品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怎样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是一种无形资产,那么问题来......
·大地汽车营养费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大地汽车营养费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一)营养费标准: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
·企业内部转移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肯定会随着自身的经营状况,不断的对内部的劳动关系进行调整的。就比如公司如果创办分公司的话,很有可能将劳动关系进行转移。企业之间内部的这种......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一般会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一般会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签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是采取协议方式离婚,那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才行,否则缺少了材料也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
·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通常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可能会购买房产,但此时购买房产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就包括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也有可能是一方......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一、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
·划拨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