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资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可能在新闻网络上都听说过集资诈骗的事,也听到了不少人的利益受损,投资的收不回。以集资的手段进行诈骗,坑害了不少人。为此,法律也出台了很多规定,对诈骗罪进行了立案,只要达到集资诈骗案立案标准的就要依法立案,并根据集资诈骗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刑,但是具体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集资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法律特征)
  
  1、集资诈骗罪的客体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3、集资诈骗罪的客观方面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4、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标准不仅要接受罚款,也要通过法律的审判,情节严重性的还要根据量刑的标准进行具体的量刑,要让集资诈骗团伙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法律的手段打击集资诈骗犯罪,为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


·一,司机酒驾吹119是醉驾?
      一,司机酒驾吹119是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19毫克/100毫升是醉驾,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时为醉驾,涉嫌危险......


·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的行使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侵权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人其......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


·第二次提起离婚就能离吗
      有的人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被法院驳回了起诉或者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因此又开始谋划第二次离婚。很多时候,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


·发生醉驾的事故该怎么处罚
      发生醉驾的事故该怎么处罚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


·互换标的
      互换标的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