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您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不陌生了,司法鉴定是因为案件的需要,对于一些事情进行专业的判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告是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的,那么,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进行重新鉴定
  
  二、鉴定的流程
  
  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
  
  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
  
  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
  
  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
  
  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
  
  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
  
  ——审查鉴定材料
  
  ——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
  
  1、决定当场受理的
  
  ——收取鉴定费用
  
  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2、决定补充材料的
  
  ——收取鉴定委托材料
  
  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附属材料归档。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
  
  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3、决定不予受理的
  
  ——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
  
  ——退还鉴定材料
  
  鉴定的实施
  
  (一)准备----由承办人负责
  
  ——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
  
  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
  
  ——移交鉴定材料
  
  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
  
  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
  
  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做好鉴定相关准备
  
  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二)鉴定----由鉴定人负责
  
  ——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确认是否申请回避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
  
  检验(查)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鉴定检验(查)记录】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5归档。
  
  ——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鉴定文书的签发
  
  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
  
  ——制作鉴定文书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
  
  ——送鉴定人核实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
  
  ——报机构负责人签发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鉴定文书底稿】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4归档。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鉴定文书正本】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代理人)后,【送达回证】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7归档。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
  
  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
  
  ——立卷并归档
  
  其实,生活中很多被告都是不同意的,因为鉴定的结论对她们不利,这个时候可以申请要求重新鉴定。如果您对于被告不同意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
      劳动合同适用于约束于双方,当劳动合同终止无疑就意味着一段雇佣关系的结束。那么当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应该是怎么算呢?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的,但是具......


·刑事辩护代理词有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来说,为了能够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以及辩护成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进行辩护。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是什么意思?刑......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文市镇、水车乡、新圩镇、灌阳镇、新街乡、黄关镇......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审判......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


·司法鉴定眼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司法鉴定眼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


·律师可以随时见刑事拘留的犯人吗
      可以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是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还可以查阅案卷等的权利。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


·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而设置的,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效的,在知道自己的......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一、赠与房屋需不需要签署合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一、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