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有哪些?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最主要的权利之一,比较常见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在三大抗辩权中,不安抗辩权应用的最有普遍,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后,合同暂停执行,行使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那么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有哪些?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对于以下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规定外,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乃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义,因此它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务责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应当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后,先履行方不获对待给付的危险消失,因此应当恢复履行合同。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的一时抗辩权的性质。综上所述,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有所不同的,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可以证实对方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这也是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在合理期限内,如果对方提供担保或者偿还债务,则先履行合同一方应该恢复合同的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协议合同对工作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工作的过
      劳动关系协议合同对工作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的话有劳动协议会比较好处理,企业事业单位也无法通过没有劳动协......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很多人根据法定程序递交了足够的材料和规范的商标申请书,但是商标行政部门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了该商标申请,如果您对......


·员工二次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有时候有些人会因为自己身体原因(生小孩或者做手术需要长期休息)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要暂时离职,或者有些人在原单位辞职了辗转反侧最后还是觉得原单位......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2023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假象防卫是主观上没有防卫认识,客观上有防卫结果,是行为人主客观没有一致。防卫不适时是防卫不是在现实、紧迫、......


·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免不了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劳动争议。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本身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


·上海和外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上海和外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一、什么是企业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


·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权有诉讼时效吗
      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权有诉讼时效吗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