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法院非法集资最新解释是什么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新型犯罪活动层出不穷,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项。非法集资呈现形式多样化,我们一不小心就会上当。为了打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公民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我国近年来不断地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宣传,那么,最高法院非法集资2017年最新解释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解释。
  
   最高法院非法集资2017年最新解释是什么?
  (一)基本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四)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由于非法集资的呈现方式比较多样化,所以,我们一定要对非法集资有所了解,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体改警惕。我国最高法院对非法集资做出的一系列详细解释,就是为了让您能够认清这种非法犯罪活动,我们只有了解它,认识到它的危害性,才能有效的杜绝这种犯罪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
      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一、有前科的人打人后果是什么?一般的打架,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重婚婚姻无效判决后还能上诉吗?
      重婚婚姻无效判决后还能上诉吗?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


·眼睛轻伤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睛轻伤和轻微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眼睛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1、是指治疗后遗留有明显的条状疤痕达1厘米以......


·一、被狗咬到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被狗咬到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1、即使是经营数额是30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


·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
      大多数人认为自己书写的遗嘱效力就要高一些,其实不然,此时也是要保证自书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这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才会得到执行。那么......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