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因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侵犯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带来的,与其他损害不同是,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金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
对精神损害事实的认定,可依据以下三点:有其中之一即可认定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1、内在的精神损害,即依据被侵权对象本身的自然反应和外部表现来验证,如侵害行为导致受害人悲痛、精神忧郁甚至精神失常。
2、外在的精神损害,即依据社会的反应来验证,如侵害行为使公众舆论或有关组织对受害人的品德、声望、信用等评价有所降低。
3、依据间接的财产损失来验证,如公民受到侵害后,无法正常工作劳动,以致收入下降。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即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损害行为直接指向受害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与其他损害赔偿相同,但其不同是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行为人实施了侵害行为,往往会发生精神痛苦,只是精神损害后果的大小不同。对人身权的侵犯其行为和后果之间常需要一个转换环节,即侵害他人人身权产生的精神损害后果往往以间接的方式表现的,许多侵害人身权的行为都是通过公共舆论的力量并借助人们的自尊心和名誉感而致损害。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与其他损害赔偿相同,但两者也有所不同,其他损害赔偿,由于是完全是以弥补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原则,故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的区分一般不影响损害赔偿的多少,但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主观损害,故意和过失反映出侵权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具有轻重之别,故在认定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时,一定要注意区分故意和过失侵害,区别对待,让故意侵害者承担较重的责任。
二、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的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所有申请赔偿的人,都必须符合要求,对于精神损害部分的赔偿一样是严格的,必须满足国家赔偿最基本的限制要求,否则是无法获得赔偿的,您也需要积极的去比对下,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上关于他项权利的解释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上对于他项权利的解释,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其主要概括的法律知识,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权利。相信您对于此类知识了解不是很多,下面就由我们......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一、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一般来说是中止,具体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行为人......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中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那么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有何规定呢?劳动合......
·劳动者没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吗?
实践中,劳动者因为种种原因存在着大量与用人单位没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往往以此为借口拖欠甚至拒绝支付工资,更没有相关经济赔偿。此......
·订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有什么作用?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高于遗嘱继承的,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于其他继承并存,应该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要经过抚养人和被抚养人......
·专属管辖依职权移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属管辖依职权移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
·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限制该怎么处理
法律中对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都是作出了时间限制的,因此要是需要提出认定的话,就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才行。而现实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工伤认定?......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一、出具法律意见1、为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于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
·交通事故诉讼时间是多久,怎么打交通事故官司?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其实也就是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此时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否则的话就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时间是多久......
·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