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接下来就要办理入职手续了,单位为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比较多,涉及到单位的很多部门。为了防止出现纠纷,单位应该制定员工入职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入职办理手续。那么员工入职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员工入职规定
  
  第一条 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职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表中应当载明员工个人详细信息,确切联系、通讯 方式。
  
  二、入职员工在其个人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求职资料上注明“与原件相 符且与实际情形相符”, 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入职员工阅读、学习公司全部规章制度,并于阅读完毕后在规章制度相应的页面上 签字确认。
  
  四、入职员工应当在入职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五、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每月3 日前(遇节假日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更改员工花名册。 第二条 确定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 定的时间(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填写《员工登记表》。
  
  第四条 应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员工工作牌,核查个人信息准确、 真实、无误后,通知其领取《劳动合同书》。
  
  第五条 应聘人员填写《劳动合同书》后交给所属用人部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填写有关内 容后交给人力资源部门核对、盖章并备案。
  
  第六条 应聘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计薪。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公司同仁。
  
  第八条 由行政部门为新员工确认座位、办公电话,发放办公用品及制服等。
  
  第九条 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对新员工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的入职培训。
  
  第十一条 填写《员工登记表》
  
  一、填写者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地逐栏填写表格。
  
  二、所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楚无涂改。
  
  三、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四、人力资源部门应认真检查《员工登记表》,凡发现填写不规范、不详细的,则一律 返回重写。
  
  第十二条 填写《劳动合同书》
  
  一、填写者填写时力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否则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公司也须加盖公章。
  
  二、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三、填写者须认真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及最后一页的乙方签 名、日期和签订地。
  
  四、如经核对发现填写内容虚假失真,公司对填写者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除以上填写者须填之内容外,其余内容均由乙方所属部门经理填写。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要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的,如无特殊情况而故意延期或经人力资源部 核查发现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公司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 公司试用时间以六个月为最高期限。
  
  第十五条 试用和提职的计薪时间以员工实际到岗登记之日而不以双方签订或变更劳动合 同签字日期为准。用人部门经理在填写乙方基本工资一栏时,必须按公司财务部制定的工资 标准中基本工资金额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与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加盖公章,一份给乙方保存,一份交由公司指定合同保管人存档。
  
  第十八条 在公司转正满一年以后,由公司负责报销办理暂住证的相关费用。但公司办理报 销后不满一年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则从工资中扣除未满一年的剩余时间所分摊的费用。
  
  第十九条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综上所述,单位应按照员工入职规定,为员工办理入职。人事部门要同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规定好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并且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手续,在员工入职的次月缴纳社保。签署好劳动合同后,单位要为员工安排具体工作,向部门介绍新员工情况,帮助其更快的融入到工作之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这也可以被称为协议离婚制度。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吗?......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的救济方式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


·五险一金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如果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就可以了。单位需要......


·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如何鉴定?鉴定侵犯商业秘密一般根据此概念,先判断要求保护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这一点主要从构成条......


·公司辞退员工的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很多人或了解或听说过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个问题在每项工程中都会涉及到,比如在建一栋楼前会商议这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应当以民法当中所进行的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规定来进行,比如说赔偿范围就包括当事人受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