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不可小觑,当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每个级别对应的处理措施也不一样。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您一起看一下。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三、如何对工程质量成因进行分析?1、进行细致的现场调查研究,观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与掌握引发质量事故的现象和特征。2、收集调查与质量事故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清工程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情况。3、找出可能产生质量事故的所有因素。4、分析、比较和判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5、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或模拟试验予以论证确认。由此可见,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因素很多,包括技术因素、管理因素及自然因素等。按照伤亡人数及直接损失金额不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级,其中要数特别重大事故最为严重。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会签署停工暂停令,根据施工单位的调查报告出具处理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意味着和这个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这个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怎么办?这个时候原......


·濒危物种管理制度
      濒危物种管理是指濒于灭绝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和植物,范围包括列入《濒危野生动樾的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和附录2文件中的全部物种。长期以来,人......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钱,怎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一、汽车撞死人赔偿要赔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一、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两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种时效期间,即普通时效期间......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公证书可以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一、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等?过继子女有继承权。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吗?不可以,对于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排除对显名股东的强制执行问题,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一般是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试用......


·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
      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


·一、会计没签订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会计没签订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