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重要的辅助手段,尤其是在枪击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现场的枪弹痕迹做出鉴定,来判断枪支类型,推断犯罪过程,为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那么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枪弹痕迹检验鉴定的步骤与其他形象痕迹的检验相同,都要经过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1、预备检验。在预备检验阶段,主要是了解案情、熟悉检材、明确检验鉴定的目的、准备检验所需材料。了解情况时,要侧重对弹头、弹壳的形成条件,提取、保管的方法等内容。2、分别检验。首先检验现场弹头、弹壳,如果送检的弹头、弹壳有附着物,应当先提取下来送理化检验;如果送检的弹头、弹壳上污垢较多,则需用酒精、汽油或丙酮等擦净。检验送检弹头、弹壳时,要借助质量好的仪器,调整好光线认真仔细观察,确定痕迹的形态、位置以及可利用的稳定的细节特征,为比较检验做好准备。3、比较检验。射击弹头、弹壳的比较检验需借助比较显微镜进行。射击弹头上的痕迹都是线形痕迹,射击弹壳的痕迹有线形痕迹也有印压痕迹,对于线形痕迹,需要利用比较显微镜进行特征综合比对。对于压印痕迹可以利用特征对照法进行检验。4、综合评断。如果现场射击弹头、弹壳上的痕迹特征与样本的特征基本相符,明显、稳定的特征表现相同,即可得出认定同一的结论;如果现场弹头、弹壳既有符合点,又有差异点,就要找出差异的原因,如果差异点能够得到解释,符合点特征又明显、可靠,则可以得出认定的结论。差异点形成的原因较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是因为枪支保管不当、枪支锈蚀等原因,有时是因为制作实验样本的原因。如果出现的差异点很明显,得不到科学的解释,则可做出否定的结论。
  二、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范围是什么?
  枪弹痕迹,包括弹头、弹壳、弹孔、着弹点、附着物及枪支发射后的特有痕迹。根据弹痕和火药痕迹可以判断射击的距离和方向。根据弹头、弹壳痕迹可以判断枪支种类和认定发射的枪支。根据射击痕迹、弹头、弹壳分布的位置,可以判断罪犯在作案现场的活动情况。正如我们找不到两个指纹或dna特征完全相同的人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两支弹道痕迹完全相同的枪。正因如此,对枪支发射后留在弹头、弹壳和目标 物上的痕迹、射击残留物等进行分析鉴定,检验人员既可以区分发射枪种并最终确定究竟是哪一支枪,也可以推断枪击现场的活动情况等。更为重要的是,枪弹痕迹鉴定的结果也是起诉犯罪嫌疑人和最后定罪的一个重要证据。综上所述,枪弹痕迹司法鉴定在涉枪案件中被广泛应用,这类鉴定和其它痕迹鉴定一样,都要循序预备检材、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判定等环节。和人的指纹一样,枪弹痕迹也是独一无二的,真是如此,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枪弹痕迹鉴定来还原犯罪现场,判断罪犯的活动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


·新民法总则合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总则合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您在生活当中合伙创办企业已经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合伙做一件事情的话,由于参与的人数较多,所以对于各方之间必须尊......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一、注册资本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


·残疾人犯罪要负责任吗
      在我国,要是属于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能力的人犯罪的话,那么一般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但要是犯罪人属于残疾人呢,那么此时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负责任?......


·伪造他人签名是什么罪?
      伪造他人签名是什么罪?伪造他人签名构成诈骗罪,如果以此制造伪证,则构成伪证罪,如果用以伪造政府公文,情节将更为严重。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签字......


·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
      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一、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哪些规定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


·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


·一、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一般要看你有没有涉及到许可证。1、涉及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先带身份证到工商所预核名......


·要批捕才能取保候审吧?
      一、要批捕才能取保候审吧?不批捕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的,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双休?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双休?误工费不算双休,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一般实际工资是减去双休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