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p="">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p="">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p="">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p="">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受伤,可以得到单位的补偿,若伤势被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则人民法院应判处用人单位各级高额补偿。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的规定与往年并无太大差异。而所谓赔偿也无非是金钱赔偿,所以在执行公务时应首先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重婚离婚了财产怎么分
      一方重婚离婚了财产怎么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


·民事申诉需要哪些条件2023
      民事申诉需要哪些条件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3、在法......


·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与渎职,在我国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失职罪与渎职罪,咋一看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尤其是在量刑标准上......


·多次酒驾怎么处罚
      多次酒驾和一般抓到酒驾的处罚是一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单位能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办法是双方签订合同来进行义务的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


·刑法修正案九的时间效力是多久?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不少新的罪名也随之出现在您的生活中。同时,不少朋友也十分关心《刑法修正案九》是否会对以前的行为进行处罚。接下来,......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
      很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只是草草浏览一遍,并未仔细查看。其实,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是至关重要,它是双方利益的最有利保障。如......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否要求退还钱款
      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因为委托事项没有完成,有的时候也不......


·一般要求本人处理
      一般要求本人处理,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让代理人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