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股权投资近年来炙手可热,因为股权投资的范围非常的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股权投资。但是股权投资里面的学问是很深的,所以很多人就会让一些专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那么,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工商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1、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摄影服务,图文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打印设备、电脑耗材、音响器材、照相器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家具、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及设备。2、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会务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家居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首饰、布艺、玩具、钟表、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无尘室设备。3、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4、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二、注册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3、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及其他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除外)4、投资咨询;经营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你等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5、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展览展示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来说,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很广的,涵盖企业营销策划和企业管理咨询等等,要注意实业投资和资产投资这些也是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您在选择管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相关部门批准经营的公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临时工劳动法里面是怎么说的?
      在很多领域,比如建筑工地,存在大量的临时工,他们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他们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经常遭到侵害。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


·电动车醉驾肇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电动车醉驾肇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醉驾之后发生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


·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就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这其中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一直不变的。换言之,日后也是可以......


·吃到异物赔偿怎么处理
      可向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另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023年什么情节构成虐童罪
      什么情节构成虐童罪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精神虐待......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属于你们双方的,你可以要求她支持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的抚......


·高空坠物全体业主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高层建筑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一些业主不遵守法律规定,在高层将石子、花盆碎片等随处乱扔,者极易导致行人受伤,此时,行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要......


·交通肇事十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肇事十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


·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否合法?
      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否合法?控股股东赠与股份是合法,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与客体?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一)犯罪客体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