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在如今,征地问题和拆迁问题往往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如何正确行使土地使用权,能否使用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以及具体要求是什么?这都应该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建设厂房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然后取得施工许可即可开工建设厂房。生活中对于土地权的使用问题,您总是不甚了解甚至有所误解,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多多了解关于土地权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的话,可能会在后续的厂房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影响生产与劳动,所以我们应该要对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代书遗嘱起诉费是多少?
      一、代书遗嘱起诉费是多少?代书遗嘱起诉费是根据具体的诉讼标的额来进行计算,具体如下,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


·100万交通事故赔不起怎么办
      100万交通事故赔不起怎么办?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价值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及以上的行为。诈骗罪是比较普......


·公司债券的操作方式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高速发展的表现之一就是大中小企业公司在市面上琳琅满目地呈现在您眼前,不论有钱、没钱,只要肯努力有给予就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公司,同时......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什么内容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什么内容(一)无名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合同法整个领域,是合同法的宗旨和价值判断的集中体现。当然......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


·眼睛打失明算重伤几级
      眼瞎被人打成永久性失明,算重伤。如果是故意被人打成重伤,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一、因无法协商离婚小孩及财产如何处理?
      一、因无法协商离婚小孩及财产如何处理?法律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离婚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成为困扰着广大人民的实际问题,而正对这一问题,二手房也买卖也愈发火热相对于新房来......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在建设工程中,质量是检验工程合格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和老百姓的生活紧切相关。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