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在我国,有很多人没有学过法律知识,对于那些不了解法律知识的人,对于法人和非法人这个概念是不理解的。很多人简单的将法人认为就是自然人在是错误的。那么,在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制度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答疑解惑,赶快来看一下吧。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三、法人的成立条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关于非法人组织作出了详细规定,非法人组织是社会组织,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律上的地位。在我国一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一些专业服务机构,是属于非法人组织的范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在生活中违法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在生活中违法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轻则拘留总则判刑承受牢狱之灾,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每一个罪犯也是具有自己的基本......


·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怎么写?
      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怎么写?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基金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实业公司)股权,根据......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是属于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私生子如何继承财产
      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私生子有继承权吗,能继承财产吗?私生子在法律上称为非婚生子女,法律有规定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所以私生子有继承权,能......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


·个人转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无效。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


·危房改造审批需要多久才能下来
      一般都要半年左右。危房改造一般要经过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补助资金一般是在通过检查验收之后,打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一)排查......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劳动合同签订时限要求一般是多久
      劳动合同签订时限要求一般是多久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


·对家人捆绑虐待会怎么处罚?
      对家人捆绑虐待会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可采取下列措施: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可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气候对交通状况的影响,做好预防应对工作。2、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