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
  
  2、设置质量控制点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6、交工技术资料
  
  7、质量事故处理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总的来说,不管是任何工程,其的质量管理都要通过决策阶段、施工前、施工时及施工完成这四个环节中抓质量,每一环节都有其质量管理的规定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把每一环节的质量抓好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上便是本文对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4小时加班费如何计算
      4小时加班费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的4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的4小时数乘以2倍。......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了,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尽快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得失踪人的配偶能够追寻自己的幸福,根据我......


·遗嘱中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是否有效
      遗嘱中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是否有效?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父子关系证明格式?
      众所周知,父子关系是生物遗传学上不可否认的亲属血缘关系。在生活中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有关单位开具父子关系证明材料,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的书面......


·一、外地车过户过户到本地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
      一、外地车过户过户到本地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1、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


·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


·公司债券股票有什么不同?
      公司债券股票有什么不同?一、公司股票与债券的定义1、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


·审查起诉阶段民事案件送达是否会受理
      一、审查起诉阶段民事案件送达是否会受理?一般都会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


·关于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


·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公司主体合法,近一年来在正常的营业。如果自己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以固定资产做抵押融资,如果自己没有固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