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一、威海主动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二)坚持围绕改革和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服务公开的原则;(三)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四)坚持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五)坚持让全社会有知情权、监督权的原则。
二、威海主动公开的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审计机关领导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各科室的主要职责;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论整改情况,审计业务动态等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三、威海主动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以及各级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查阅等方式进行,做到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一)市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网站和公开专栏的内容。(二)新闻媒体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告知社会的有关工作事项,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播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公开度。
四、威海主动公开的程序
(一)凡需由本局统一公开的事项,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二)各科室需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事项,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政工科统一公开。
五、威海主动公开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度检查,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督促检查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一)对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专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咨询和电子邮件的受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一则公开的原则,凡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必须按照此法定原则进行公开,采取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接受的形式进行公开。由于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位高权重,所以需要定期检查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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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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