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遇到拖欠未成年工资该怎么办

为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华民族全国人民的素质,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政策,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政策。但是,在很多地方仍有孩子辍学出去打工的现象存在,而且,他们往往都是未成年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拖欠未成年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在这里为您解答。
  
  遇到拖欠未成年工资该怎么办?
  
  (一)雇佣16岁以上未成年人拖欠工资怎么办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以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的,视为成年人。
  
  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后果,就是员工维权受益。公司不但要支付工资给员工,还要加付赔偿金给员工。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2、员工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
  
  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雇佣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雇佣不满16周岁的人做工,是雇佣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给童工不付工资还是违法的行为。给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不但工资要的来,而且老板还得受处罚。收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举报,按照法律招收童工一个月该企业就得罚5000。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拖欠未成年人工资的现象,我们如果需要正确的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情。首先需要分情况对待,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16周岁便可以打工,而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的企业属于雇佣童工,是违法犯罪的。不管是属于哪一种现象,我们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
      一、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刑事自诉案件,自己准备好材料起诉到法院判刑。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费用与律师面谈。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


·商标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商标在申请办理的过程和使用过程中都是严格受到管理的。在管理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行政处罚,商标持有人不服的可以向法......


·标的100万的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
      标的100万的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一、标的100万的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员工如果不胜任工作怎么办
      员工如果不胜任工作怎么办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与因伤病变更一样,因胜任能力变更也是依《劳动合同法》......


·对同一诉讼标的进行拆分可以吗?
      对同一诉讼标的进行拆分可以吗可以,除了必要共同诉讼,其他诉讼,即使是普通共同诉讼,都是可以分开起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


·普通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


·一、男主是女主的监护人后来结婚了是否可以?
      一、男主是女主的监护人后来结婚了是否可以?需要被人监护的要么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不符合结婚年......


·刑事诉讼法抗诉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理由有几种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他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的有力武器。那么,留置......


·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一、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可以,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吗,该如何变更?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存在者由双方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