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关于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丧假,然后回家料理家人的后事。而对于丧假,我国法律中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我国关于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此时一般给予的丧假期限又是几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关于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由此可知,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劳动者申请丧假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凭亲属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请丧假,正规的死亡证明是医院开的,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一共三联,一联是《死亡医学证明》一联是《亡者火化证明》一联是《亡者注销户口证明》,三联俱全就是真的,还有就是看有没有诊断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企业有违法嫌疑,如果扣除了基本工资则违法,如果扣除的是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则不一定违法。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二、假期工资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员工在向单位请丧假的时候,按照国家关于丧假的规定,此时给予的假期一般是1-3天,而要是员工想要多请几天假的话,其实也是可以的,不过超过法定丧假期限的就只能按照事假进行处理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什么?
      一、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


·贩卖一只二级保护动物量刑规定是什么?
      贩卖一只二级保护动物量刑规定是什么?贩卖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立案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不在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之内,因此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和解程......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作为法定继承人来发生继承,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


·变更监护权纠纷之变更监护权的民事法律效果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旦确定好了,该监护人就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的话就会变更监护人。那么发生变更监护权纠纷带来的民事法律效果是怎......


·在我国规定的合同起诉有效期多久?
      在我国规定的合同起诉有效期多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吗
      我们作为社会人,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我们都需要通过劳动来获得物质来源。我们在企业上班,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劳动权益。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费用及其他相关规定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费用及其他相关规定婚姻本是美好的事情,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两家人变成一家人,可总有走着走着就不得不分开的,分开的时候就是“......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1、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