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是什么?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对于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可以依据原告当事人的想法进行诉讼。但是,如果一件案件当事人决定诉讼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注意诉讼的时间。因为法律诉讼是有一定时效的,超过时效法律不予受理。那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是什么时候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二、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三、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四、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是什么时候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知识分析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主要分为四个时段,具体的时段要求以法律条文为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类型其他类型的可转换证券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随着保险行业的日益繁荣,车辆保险也变成了一种趋势。尽管车辆保险的种类繁多,在买车时首先要考虑的还是车辆交强险,车辆交强险......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一、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军官证登记结婚证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我国婚姻采取的是登记支付,不能仅凭借......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赔偿的情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
      环境污染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


·公司欠工程款怎么要
      经催欠不给的,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一些建议: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也逐渐开始进行改制,但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改制的流程非常......


·离婚后欠的债务怎么办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