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是否不当得利?
一、拾得遗失物是否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拾得遗失物本身不属于侵权,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拾得遗失物之后归还失主的,谈何不当得利?问题的关键是拾得遗失物之后的行为。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如拾得遗失物,知道失主而拒不归还,或者失主寻上门而拒不归还的,才涉及违法问题。此时,属不当得利。
二、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在实践中,确有不少人把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混为一谈.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拾得遗失物的归还,所保护的是物权(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而不当得利的返还,所保护的是债权.从民法通则的体例看,拾得遗失物规定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中,不当得利则规定在“债权”一节中.根据“物权优于债权”这一古老的民法原则,还可以引出下列几点区别: 1、拾得人和得利人的义务不同.拾得人一般说都知道拾得物不属于自己,因此.拾得人负有妥善处置和合理保管的义务。有些国家的民法规定拾得者负有通知或上交的义务.而得利人如果不知所得之利为“不当”,则不负这种义务。2、善意占有的第三人返还义务不同。遗失人因不丧失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因此,其权利性质属对世权,遗失物被第三人善意占有时,遗失人有权直接向其要求返还,第三者有返还义务。若是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造成遗失物的灭失,则因标的物的灭失使所有人基于此标的物的所有权丧失,进儿无法再行使物权请求权,只能得依不当得利之债行使债权请求权(转卖而由善意第三人即时取得的情况)或得依侵权之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由上述关于遗失物是否不当得利的解答我们不难看出,两者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其实重要的不是拾得遗失物是否不当得利,重要的是拾得遗失物之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得当,只要处理得当便不是不当得利,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就要知道怎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现在生活您的经济水平都逐,因此很多人都拥有私家车,私家车量的数量逐步的增多会导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会有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
·订立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订立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区别有哪些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区别有哪些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
·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是什么
相信您在生活中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哪家的更物美价廉就买哪家的。卖房者也是如此,他们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这时候,卖......
·委托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委托合同经常见于各种交易中,有些事项不方便本人亲自交易,于是委托他人进行该项工作。委托人通常会给予被委托人一定的报酬......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一、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不可以。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分红缴印花税吗?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分红缴印花税吗?分红不需要交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一)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