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
  
  您对于民事诉讼可能并不陌生,很多人可能已经牵涉到其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会经历一审,一审不服的也会经历二审。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有规定的,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申请,确保上诉有效,但是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您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
  
  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二、民事诉讼上诉期15天可以延长吗
  
  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
  
  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
  
  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
  
  要上诉,就必须得写上诉状。
  
  由我院审结的一审案件,上诉状通常应通过我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写好上诉状后,应将上诉状递交给案件原承办人,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我院的指定缴纳诉讼费的银行是农业银行,您可以就近到任意一家农行分理处缴纳诉讼费。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依据法定上诉条件进行审理。上诉状内容如有缺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上诉状内容如无缺陷,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及诉讼交费凭证,报送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既应予以受理。
  
  上诉期限是非常的严格的,所有的上诉必须在上诉期限内提出,超出期限提出的上诉请求也是无效的,因此您要非常重视上诉期限。规定上诉期限,一方面是为了提供诉讼效率,另一方面也是确保司法公平公正,方法出现拖延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一、资源型股东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刑法》第41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捉奸在床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的话,此时另一方最好是能够捉奸在床,这才是最好的证据。据此,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


·与吸毒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与吸毒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平均分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近日,《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实施。分别对田地、山林地、果树、花地......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


·在房产的流转方式上面主要的就包括买卖、赠予以及继承
      在房产的流转方式上面主要的就包括买卖、赠予以及继承,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流转,要想真正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必然就要办理过户手续。而对于其中的房......


·驾驶证到期未换证出车祸保险公司可拒赔吗?
      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在逾期未换证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否可以理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


·起诉离婚自己家人可以作证吗,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生活感情不和谐和一些其他原因都是可能会导致离婚现象出现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所以感觉到自身不属于这份感情的话,离婚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