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偷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偷窃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员工随时随地拿公司的东西自用,还有极个别的员工偷取公司的物品拿去外面当废品卖,从中换取利益。殊不知,这些行为是有可能会构成盗窃罪的。此时需要看实际盗窃的数额或情节,才能定罪。那实践中偷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偷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1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二、盗窃罪要如何立案
  
  要知道盗窃罪如何立案,就要先知道其构成要件。只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即构成盗窃罪,就要立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应注意的是,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现在取消了此规定,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要是您对偷窃罪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对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很多人会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其实在我国对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是统一的,而且一般将工伤鉴定标准划分成十个等级,不同......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合法吗?
      一、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合法吗?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


·判10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判10年缓刑5就是判处有期徒刑10年,缓刑5年。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5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5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10年的刑......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伤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伤,在工作期间更是难免发生这样的情况,作为工伤的后续赔偿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的情况工伤鉴定审核不通过,这......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时,如果原告诉讼书上,没有提及财产分割,那么法院是不会对财产进行判决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懂得如何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以下是......


·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法律规定抢方向盘怎么判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大家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
      您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过程,试用期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双方之间是否达成共识。而在试用......


·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
      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


·劳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劳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劳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应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一个仲裁,或者是向上级的监察部门来进行一个投诉举报,当然在此过程,用......


·旅游纠纷包括哪些 怎么处理旅游纠纷 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
      旅游纠纷包括哪些怎么处理旅游纠纷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