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生活中,对于一些小摩擦,我们可以通过私下来解决,但是,很多

在生活中,对于一些小摩擦,我们可以通过私下来解决,但是,很多比较重要的问题都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这些问题、纠纷的。为了防止法院出错,所以我国规定了两审终审制。那么,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民事诉讼终审改判几率问题十分关注。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民事诉讼终审改判几率是多大?
  
  《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上诉,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这表明,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就丧失了上诉权。法律规定上诉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抓紧时间进行上诉,有利于尽早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利于一审法院错误的裁判能得到尽快纠正,正确的裁判得到及时维护。
  
  上诉是否改判,需要结合案件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集中在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审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一样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诉权而产生的,但两者却存在着以下区别:
  
  1、 审级不同。
  
  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 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
  
  2、 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起诉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目的是不同的。行起诉权是要求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用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上诉权的直接目的是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审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以改变一审裁判,从而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终极目的。
  
  3、 任务不同。
  
  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
  
  4、 适用的程序不同。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5、裁判的效力不同。
  
  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二审也就是终审,关于民事诉讼终审改判几率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任何一个案件都是有它自己的特点以及情况的,二审是否改判依据的是案件的证据和原判决问题等等。我们提醒您,如果对于一审有疑问,那么一定要在上诉期间及时进行申请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当然,很多人对房产税的收取时间不是很了解,经常问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对于这......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的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


·一、继承人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继承人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继承人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


·取保候审的后果有哪些
      所谓取保候审就是说一个人犯罪后,因为不想在案情没有结果的时候在警察局里呆着而寻找一个可以为他担保的人或交一定的保证金并写一份保证书,其中承诺......


·一、依法指定监护人的指定原则是什么?
      一、依法指定监护人的指定原则是什么?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犯罪的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
      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一、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多久能下来?作品著作权申请一般一个月就能下来。《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


·行政拘留审判天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看来,国家其实向民众宣传法律知识的工作还是不能够松懈下来的,有的时候受文化教育程度的高低跟当事人了解法律知识的这件事情没有多大的关系,因......


·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去世的公民要是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其遗产,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但要是公民去世之前没有遗嘱留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应......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
      南京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