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涉及到的婚姻的各个方面,都为了规范和引导婚姻,确保任何的夫妻婚姻顺利不出问题,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发生婚姻危机。有的婚姻在维持期间,夫妻一方存在高利贷的行为,给夫妻之间的感情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为此产生离婚的想法,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情况也在婚姻法有了规定,但是对于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
  
  如果对外借款不是夫妻的合意,而且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该债务由男方自行偿还。
  
  二、新婚姻法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举证的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举证责任的承担
  
  对债权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夫妻内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
  
  1、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
  
  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高利贷的确危害了不少家庭,严重的导致了家庭的破裂,新婚姻法对于夫妻的债务做了明确规定,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但是涉及到夫妻一方借高利贷的,就需要明确责任,这也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超出了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因此您也要拒绝借高利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
      招未成年工学徒犯法吗不犯法,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目前做法不一。同时,实践中也存......


·试用期不想加班正常吗?
      试用期不想加班正常吗?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


·罚金执行机关是谁,谁来执行罚金处罚?
      对于刑事处罚,总会有一定的机关来负责具体的执行,最常见的就是对人身刑的执行了,通常是由监狱管理部门来执行的。那么对于罚金刑,您知道具体的执行......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不同的犯罪阶段的犯罪形态不同,故意犯罪是一个过程,存在不同阶段。犯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


·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有什么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


·子公司购买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子公司购买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现如今,很多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可能由于经营得当,也可能是为了在市场上扩大份额,自己的公司成立子公......


·关于上海醉驾多少钱?
      关于上海醉驾多少钱能解决问题,本站的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注意的是,醉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问题,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
      一、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通常情况下不予退还。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双方对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归属......


·公司法同股同权规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我们知道的法律也越来越多了,可是你们知道公司法同股同权规定有什么区别吗?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方面的法律,下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