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三人如何购买遗产房?

在财产继承中包括了对房屋的继承,而日后继承所得的房屋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遗产房屋的取得方式比较特殊,要是当事人购买遗产房的话该如何购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一)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
  
  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
  
  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
  
  在购买遗产房之前,必须要先完成遗产房的继承过户,不然的话是不能再次买卖的。关于遗产房买卖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但许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并未真正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导致了自身利益的损失。......


·想要办理结婚扯证在哪里
      想要办理结婚扯证在哪里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达到法律的......


·有限责任股东同业竞争是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股东同业竞争是什么意思?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拘留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处理?行政拘留到期后,应当立即释放。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根据现行......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一、实物证据鉴真有何必要?言词证据无论是以口头表达的方式提供,还是以书面笔录的方式提交,都可以通过相互盘问或相互印......


·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
      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一、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如果都是到期债务则不需要,把本金利息一起计算后写进诉请就行。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离婚前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我们结婚都希望能顺顺利利的过一辈子,可是只能说愿望是美好的,现在社会外面的诱惑越来越多......


·如何做伤残鉴定?
      如何做伤残鉴定?伤情鉴定是什么?一、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司法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本人自行委托等。在委托之前,当事人......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医疗事故赔偿后后遗症怎么办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也就是说一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签字了,那么即使出现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