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济困难人群司法鉴定减免条件是什么?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困难的人群数量很庞大,有很多低保户、农民工、无收入的家庭妇女儿童等。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也有权为自己申诉,在那之前要进行司法鉴定。无力承担费用的人符合司法鉴定减免条件后,又要怎么操作才能减免鉴定费用?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司法鉴定收费对困难群众有何减免政策?
  
  司法鉴定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仍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改价格〔2009〕2264号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根据鉴定工作的难易、复杂程度等情况在国家规定基准价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否都由政府部门制定?
  司法鉴定收费按不同鉴定项目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进行目录化管理,《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列明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共174项)及其收费标准。除此以外的司法鉴定项目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怎样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在《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中列明的司法鉴定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对个别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标准2倍的幅度内收取。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详见《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在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证明本人确实有经济困难后,鉴定机构判断其符合司法鉴定减免条件后,是可以减免或免除费用。事实证明,大多数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最后都减免了甚至彻底免除了费用。面对明码标价的鉴定费用和白纸黑字的协议,无论是哪种人群都可以放心的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若机构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违法行为,也可进行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一、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1、如果是指承租人将(租赁人)的房子转租,若承租人未经过的同意,在六个月内提出,可以解除......


·交通事故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受损的人做出相应的赔付,而此时在实际赔付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那到......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一、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规定主要是:《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


·意外事件和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意外事件和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4)由......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


·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
      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一、辞退员工马上发工资还是正常发放员工原本的工资需要正常支付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


·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一、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店铺被投诉商标侵权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确实已经侵权了他人的商标,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批捕后六个月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一、批捕后六个月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批捕六个月后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