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都有发生,所以您会感觉离婚是越来越大众化了。当离婚之后,对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也是双方父母格外注重的,这是为了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人性化的规定。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探望权的相关知识
  
  1、探望权的主体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此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2、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二、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1、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父母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实现应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现代亲权的设立,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家长对子女人身的控制,而是实现子女对亲情的需要。同时,探望权的实现必须充分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2、探望权的实现应当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离婚判决中考虑小孩归谁抚养时,如果小孩年满十周岁,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得充分征询子女的意见。如果小孩未满十周岁,也要充分考虑子女自身的感受。如果探望权的实现有害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有违子女意志,子女有权申请中止探望。
  
  3、探望权的实现先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的内容主要是会面和交往,也包括通信、通话等,以何种方式进行探望,须根据子女和父及母的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定时看望,也可以是周末共住或假日共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以不影响子女的学习、生活为前提。由此,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上,当事人应积极达成协议,这样有利于双方配合实施,如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等问题也是由双方夫妻进行协商从而确定。如果夫妻身处异地,这对于探视权的行使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符合自己的一种探视的方式。虽然探视权的行使是父母的权利,但是在行使的过程中,也需要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


·民事诉讼法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审限是多久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也是有期限的,但是在这个民事诉讼法审限中分分为一审,二审等多方面,......


·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
      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诽谤侮辱罪如何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


·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违法集资的行为就是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举报......


·什么是聚众斗殴,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聚众斗殴是一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人民经济人身安全的一类违法案件。我国对这类人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不同刑期。主要表现为纠结他人进行斗殴......


·拐卖儿童被救了实施拐卖行为的主体还会受到处罚吗?
      拐卖儿童被救了实施拐卖行为的主体还会受到处罚吗?一、拐卖儿童被救了实施拐卖行为的主体还会受到处罚吗?拐卖儿童被救了实施拐卖行为的主体还会受......


·走私武器弹药罪武器弹药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


·国家开放的二胎政策如今在很多省市已经开始逐步的落实到位了
      国家开放的二胎政策如今在很多省市已经开始逐步的落实到位了,所以说,各省份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条例肯定也会产生适当的变动的,不过社会抚养费肯定还......


·劳动合同丢了单位又不给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单位又不给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


·故意伤害重伤不赔偿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刑法第234条规定中,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轻者会被拘役或者管制,导致他人重伤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他......


·肇事逃逸要录几次口供
      没有具体的规定,交通事故要录几次口供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情况而定。办案单位会根据案件需要进行安排,没有固定次数,案情简单的,可能一两次即可;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