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中有对应规定人们思想进一步解放,中国的离婚率也逐渐增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成为一大难题。其中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划分让人捉摸不透。很多人不清楚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那么我们接下来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民法典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婚前购买股票所用的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的增值利益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 婚后财产 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关于民法典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总结起来就是婚前买股票的钱是个人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是应当归个人所有,婚后股票增值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是应当各分二分之一。但是不要轻易做出离婚的决定,这样才是对自己以及家人的负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包括哪些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理财产品轻松筹算非法集资吗?
      一、理财产品轻松筹算非法集资吗?理财产品轻松筹,不算非法集资,这款理财产品是经过国家民政部认定的,是正当的理财产品。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


·离职了公司却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监视居住决定书该如何写?
      监视居住决定书该如何写?我们知道,犯罪嫌疑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公安机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如果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就......


·度国家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贫困证明可以随便开吗
      不可以,需要根据家庭情况,满足贫困家庭的要求才能开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申请条件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


·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
      按道理企业租用房屋用来办公时,需要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企业后期凭借租赁合同进行印花税的缴纳。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企业没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那......


·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一、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两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视为双方共同过错,不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