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一、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二、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综上所述,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也是可行的。我们面临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的办法是通过赠与来进行房产证加名字的办理。很多夫妻都会对房产证署上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房子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了。当夫妻之间离婚之后,也会对房子进行平等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的人身健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要是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一定标准的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关于故意伤害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


·请问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整顿市场秩序是城管的基本职责,有时候,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受到商户的抵制,一些人乘机捣乱,组织打砸执法车辆,追打执法人员。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民事纠纷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纠纷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民事纠纷办案程序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一)普通程序1、起诉与受理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对民事......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


·免赔额和不计免赔
      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根据保险车辆......


·我国在建筑行业的每一次进步
      我国在建筑行业的每一次进步,其中都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在背后做出的努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对我国建筑行业的数据统计来看,每年光在工程建设的这一方面......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
      一、对于胚胎能不能继承遗产?胚胎中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
      如何能合法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分割。这个问题是这些年的热门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疑......


·现行继承法如何分配遗产的?
      现行继承法如何分配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