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两种方式,无论采取何种转然方式需要对转让事宜进行协商,确定转让的方式、期限以及抓转让后责任的承担等,在协商一致后,需要签署转让协议,你是否知道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股东无偿转让股权如何纳税?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几点来具体分析一下。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进行无偿转让的。在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中,需要载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并且明确表示将股权进行无权转让,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纠纷时的解决争端的办法。在转让后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的,然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无效吗
      一、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无效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社会的高速发展的需求下,征用土地在全国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国家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


·管辖权异议拖延可以多久
      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


·上诉的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上诉的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一、上诉的程序: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虽然当事人可以向原审......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企......


·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意思
      工伤经过鉴定得到一个合理的鉴定等级,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对于非工伤,您了解的可能不是特别的多。虽然不是工伤,您也能得到一定补偿,......


·七夕节是哪一天?
      您都知道牛郎织女的故事,那么您知道中国的情人节七夕节就是由牛郎织女的故事演变而来的吗,现在越来越所得节日开始兴起,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注重......


·不服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要怎么办
      不服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要怎么办对有关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因为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对该认定存在异议时,一定要知道不服事故责任......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处罚侵占罪数额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