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对于侵犯探视权怎么判?

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一方获得抚养权那么相应的另外一方就获得了探视权,一般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以及探望方法等等,同时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协商不一致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探视权,如果已经获得了探视权,但是一方协助探视权的行使,对于这种侵犯探视权怎么判?一、探视权的行使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法院对于侵犯探视权怎么判?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民法典》还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2、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探视权是为了保障离婚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是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的基本权利,除非有法律规的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正当理由,否则不得组织一方探视权的行使,而法院对于侵犯探视权怎么判?法院一般都会先协助协商解决探视权的侵犯问题,对于情节严重的,不受劝阻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取消其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应该怎么计算离婚抚养费,抚育费给付方法有几种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实践中即使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索要抚养费的情况。而无......


·一、关于孩子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一、关于孩子监护人证明哪里开?监护人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


·危险驾驶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
      危险驾驶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一、危险驾驶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怎么实行
      商标作为一个商品的名片,对生产者以及经营者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从商标的不同,消费者可以区分商品,也可以记住自己喜欢的商品,用用自己商标的同时,......


·一、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一、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名誉权是人格权中的一种,每一位公民都依法享有名誉权,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而......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定形式约束双方的的交易行为,通常采用预付定金的形式来进行担保。但在合同生效后定金应......


·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一、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1)、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


·苏州市社保补缴的政策是什么?
      苏州市社保补缴的政策是什么?社保的重要性体现在我国公民日常生活当中的各行各业,如果没有社保的话,相信我国公民在看病、买房或者是工伤等各种各样......


·法律对于代位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法律对于代位权的规定都有哪些?我们知道欠账不还是对于债权人特别不利的行为,但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为了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