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的土地资源来说,拥有一张城市的土地使用证几乎是人们半辈子的梦想了。那么,如果要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可以参照下文。
  
  一、合同证明
  
  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
  
  三、报告书
  
  土地评估报告书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价值证明:出让用地的评估报告需提供抵押权人的认可书。
  
  四、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座落、用途、权属,抵押的范围、债务偿还的办法等,并由抵押权人见证;
  
  (2)属集体企业抵押的,必须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国有企业抵押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集体和国有企业的,应有单位领导成员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书面意见(本款材料在抵押变更登记时抵押金额无增加的和债务人无变化的不需提交);
  
  (3)抵押物权属股份(合伙)制企业所有的,须经工商部门确认的董事或股东签名同意抵押的企业董事会书面批准意见,董事或股东的签名由抵押权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公证部门进行监证;
  
  (4)属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提交市建设部门出具未办理销售商品房许可证的证明;属单位的住宅用地,必须提交市房改办或职工代表确认的未出售房地产的证明;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必须提交房地产权证;已建有房屋,未办理房产权证的必须提交房管部门(或抵押人)未办理房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的证明 (或承诺书)、房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6)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8)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9)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委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五、需要提交其它有关规定的资料。
  
  六、复印件
  
  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您可以根据上文所提交的一些情况和条件来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情况。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的问题做专门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做抚养权公证的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双方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论,若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了一方,但是因为之后的一些原因,导致拥有抚养权......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车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2023
      车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


·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
      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一、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一)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工程承包于算费用由哪方付?
      工程承包于算费用由哪方付?在现代这个社会,工程承包这项工作是十分常见的,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承包完成之后,除了要进行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都会购买汽车强制险,有些车主还会购买商业险,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可以有效降低损失。在实践中,汽车在村庄附近的马路上行......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


·公司无理由扣工资能仲裁吗
      能,克扣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可以主张支付赔偿金,但......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什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是按照中户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是其中的相关内容:......


·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缓刑则往往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可以说从字面上来看,死缓与缓刑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同之处。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