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多久构成遗弃罪?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起诉对方构成遗弃罪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此类案件的原告一般与被告有亲属关系,且原告在离开被告后不能未=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甚至会危及到生命。若在结婚后,女方因某种原因离家出走是否构成遗弃罪呢,换言之,妻子离家出走多久构成遗弃罪?一、妻子离家出走多久构成遗弃罪?婚后妻子嫌男方穷等离家出走并不构成遗弃罪,男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是遗弃男方并不构成情节恶劣。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对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二、遗弃罪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吉,则有抚养的义务。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男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此离家出走的行为不存在是否会构成遗弃罪的情形。因为由遗弃自的工程要件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必须依赖妻子才能生活的情形才会构成遗弃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什么是涉外劳务合同
含义涉外劳务合同也称为涉外劳动合同,是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涉外劳务合同......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济类型:通讯地址:通讯地......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属于违约,卖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主动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加班就会产生加班费的问题。加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的班,一种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加的班。那么,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加班可......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
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有哪些一、拟定涉外贸易合同注意问题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则外,还应......
·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相关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为涉外民事关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一个民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直接影响可选择的争议解......
·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相比于支付给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酬金,到最后如果说整个工程质量发生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的话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才更大,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对于......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的新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的重大立功表现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满足重大立功的表现;犯罪分子的态度审核。犯罪分子的......
·诈骗罪从犯金额怎么算的
诈骗罪从犯金额怎么算罚金最低数额1000元,未成年犯罪500元。最高数额没有规定。一般情况根据诈骗的数额和情节确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二、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