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指出,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该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对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警告、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四种措施。这些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也可能造成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而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此,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上述三种强制措施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参照适用国家赔偿法有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的一般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得到赔偿的理由时国家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没有按照既定的流程设立案件,导致审判结果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由于错判,导致公民失误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对于此种情形,国家机关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审理案件的直接相关人,需要受到离职、记过等处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明配偶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要是发现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出轨行为的,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作为原告的一方,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配偶确实是有出轨行为才行,......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


·民法总则的新内容主要是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民法总则的新内容主要是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在社会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案件层出不穷,有一些案件可能是......


·根据民法总则油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锁门平时无论干什么都需要用到各种资源,尤其是在开车或者启动某个机器的时候会用到油资源,但是就目前看来这种资源在自然中已经出现了缺乏......


·太原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太原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如果无法通过调解和平解决,就只能走诉讼这条路,那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请律师这块,但是很多人有不......


·公司法人抽逃出资能判多少
      公司法人抽逃出资能判多少要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自然人犯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恶意占有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贪......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房子,房价一直持续不下,相比新房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会比较亲民一点,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相对便宜一点......


·婚内负债离婚时如何承担?
      婚内负债离婚时如何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一、个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无条件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