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终结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终结机制的内容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多。而人们解决的办法也是多种多样。所以,也就免不了会触碰到法律。而在法律上有很多条例以及专有名词是我们暂时无法弄清楚的,只能请教专业人士。所以,在这里,我就为各位详细解答民事诉讼终结机制的问题和概念。
  一、什么是诉讼终结制度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使得诉讼无法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受诉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审判并以裁定诉讼终结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诉讼终结制度解决了特殊情况下诉讼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时的案件如何走向的问题。我国学界关于诉讼终结的阐述基本上都存在于教材之中,均属于原理阐述和法条诠释的性质。我国学界对该制度极为疏忽,甚少研究,因而也未能推动立法部门对该制度的重视,造成该制度自1991年之后未进行任何修订。实际上,我国民事诉讼终结制度的既有规定存在着一些重要疏漏和问题,是值得反思和探究的。
  譬如:诉讼终结法定事由的规定不严谨,容易产生适用上的歧义;诉讼终结法定事由的列举不周全;诉讼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不明确;诉讼终结裁定的纠错机制缺失等。文章结合具体案例,通过健全诉讼终结的法定事由、构建诉讼终结裁定的程序规则、效力规范和救济程序,以期能够有助于该制度的立法完善。
  
  二、诉讼终结制度体现立法技术价值
  诉讼终结制度是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如果缺少这一制度,当诉讼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就没有能使诉讼程序结束的法律依据了。因此,诉讼终结制度的设立就从立法结构技术上保证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
  三、诉讼终结制度适应诉讼现实的需要
  有适格的当事人是诉讼要件之一,但是世事变幻无常而人的生命又很脆弱。如果诉讼正在进行时一方当事人死亡,且原案件无法发生诉讼承担。此种一方当事人缺位的情情形在客观上导致了诉讼无法进行或没有必要进行。那么,审理原案件的法院该如何给非特殊请款发生的一方的当事人一个交代,如何保证诉讼的完整性呢?这一现实问题的出现就需要立法者设置一种制度来解决诉讼程序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而诉讼终结制度恰能解决这一问题。
  四、合议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人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制是相对于独任制而言的,独任制度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参加案件审理;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示终结的制度。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终结机制是因为基于一种特殊的情况而产生并且发挥作用的法律机制。只在特殊的无法继续进行诉讼过程是才会使用,是一种在特殊时期特殊使用的法律机制。只有这样,才会让法律诉讼变的更具执行力。如还有疑问,请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对于无证醉驾会坐牢吗?
      一、对于无证醉驾会坐牢吗?如果没有其他后果,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此时协议方式可以说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了,而往往只有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过不管是......


·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什么?
      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什么?一、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1.配偶属城镇户口有,应提供失业证,配偶......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1、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应百理解为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指使同案犯、被害人、狭义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


·注册资本跟业务规模有联系吗?
      注册资本跟业务规模有联系吗?注册资本跟业务规模是有联系的,这个联系表现在:1,经营日常用品的超市和普通商务公司,注册资金多在50万元;,2,生产经......


·办理买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网购五花八门,就连买房子也乘上了互联网这班飞速列车,互联网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是互联网时代各......


·电商网站买到假货怎么办
      电商网站买到假货怎么办现在网购发展的越来越迅猛,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只要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但最近就有人发现在网上很容易买的假货......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