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建设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建设每天都在发生。我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工程质量保修期这一概念。可是许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了解,甚至是一些专业人士都对这新概念较陌生。那么,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区别是什么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为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金额的时间,在责任期结束后可收回其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一般而言,保修期较缺陷责任期更长,因为取回保证金后,还是有保修义务,只是此时没有资金在业主处,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而在责任期内,是从质量保证金中支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质量保修期就是国家制定的为了保障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的依靠承建方的一种质量保障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咨询工程质量方面的律师,寻求相关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是有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


·股票市场中股票的新三板是什么?
      现在股票市场发展的可谓是如火如荼,从中国股民的增长速度就可以说明问题了,但是很多投资者只是盲目的在进行投资,他们并不了解主板市场是什么?创业板......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此时房产不一定就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父母、子女名下的可能也是有的。针对不......


·国家赔偿金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特定情况下,公民在提起国家赔偿之前,可以通过相关的网站提前了解一下国家赔偿金的相关信息,比如说赔偿的标准,提起国家赔偿的程序和条件等这些,在......


·高层次专业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是需要认证的,认证之后就可以直接申请,而且就算资质过期,仍然可以凭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驾照违章后没处理不会被注销,只有在处理完违章之后当事人才能要求注销旧驾驶证申请新的驾驶证。一般是3-5个工作日,但要......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五一加班三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五一加班三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五一加班三倍工资的规定是必须要给予三倍工资发放。《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的条件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