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通过一系列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程序后,对于职工伤残情况会有分级别的鉴定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方式。那么工伤鉴定九级有哪些赔偿标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九级工伤的赔偿问题。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通过的详细介绍,相信您已经清楚了解了工伤鉴定九级的赔偿标准,希望被鉴定为工伤九级的职工能在司法程序中获得相应的工伤等级的赔偿,维护好自身利益。同时在法律的保护和监督下,希望职工以及公司都能在维权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履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伤鉴定
      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伤鉴定根据相关规定,一年内对此工伤,一年可以多次工伤鉴定。二、一年受两次工伤,能全部工伤鉴定吗?可以分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还彩礼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拆迁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现象,比如拆迁房子、农村果树征地等。而征地拆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


·民法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民法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一、民法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如物、行为、身体、......


·婚前协议去哪里公证婚前协议公证的地点只需要双方共
      婚前协议去哪里公证婚前协议公证的地点只需要双方共同选定一个公证机关即可,只要是按照正规的程序成立,办理了相关登记就行。二、婚前协议公证程序第......


·名誉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名誉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