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一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是希望法官最后能够判决夫妻离婚,但需要注意要是不符合条件,那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可能比较想知道,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上文已经作出了解答。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则在6个月内容需要作出判决,当然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同时也要注意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此时并不一定就是判决夫妻离婚,判决不准离婚也是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


·公司领导辱骂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领导辱骂员工是侮辱他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可以拨打110报警,通过录音、录像及寻找人证的方式固定证据,由警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一、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轻伤类型的自诉案件可以有村(居)居委会等群众性组织来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来组织调解。......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


·公安局叫录口供有权拒绝吗?
      公安局叫录口供有权拒绝吗?公安局叫录口供无权拒绝。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录口供是依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这是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刑事被告人......


·菜户营东街拆迁的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


·解除婚姻子女财产分割怎么认定?
      一、解除婚姻子女财产分割怎么认定?解除婚姻时,子女财产不可以进行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


·夫妻都是精神病起诉后多久能离婚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事实婚姻不承认时期是好久
      从前,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大量存在的,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我国从最开始对事实婚姻的置之不理,到不承认,再到后面的有条件的承认。那么您知道事实婚姻......


·用邮件催还钱中断诉讼时效吗?
      用邮件催还钱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