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害。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国家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重点。下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上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自事故起之后的一年内有效。作为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受伤,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否则超出时效,很有可能无法申请工伤认定,而导致无法向公司索要赔偿。为了劳动者自身的健康和利益着想,劳动者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
      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行政处罚不属案底。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
      刑事案件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不管是怎样的刑事处罚除了在刑期、数额方面有规定外,一般还会对执行方式进行规定,那其中拘役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呢?而罪犯在拘役期间又可以享受怎样的待......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


·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知道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打官司的话肯定需要请一名律师代理,因为情欲是代理可能是自己胜诉的几率比较大,那么争......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的内容怎么写?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婚姻的保鲜期很短,在双方的相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离婚后按照法定......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重组家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继父和母亲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各自的个人的财产,若没有与继父形成继子女关系或成年,则在没有遗嘱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